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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強 我是一九九六年有幸修煉大法的。在1999年7.20後,我便進京護法,在被抓被非法關押中,曾違心寫過“保證書”。在此特嚴正聲明:所有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都作廢。並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5/980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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