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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愛橋 我於2001年12月28日講真像時,被惡警非法綁架,被判刑3年關進監獄。在監獄我動了人心,同意惡警代寫的“保證書”,但第二天我就向惡警聲明作廢。現在我鄭重嚴正聲明,在獄中由別人代寫的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我要堅修大法,堅信師父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走正以後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5/980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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