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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胡秀珍 我97年幸運得法,自從邪惡非法鎮壓開始後,我被抄家,被惡人非法拿走大法書籍和電視VCD,並被罰款400元。後來我又被非法關押在“拘留所”。因自己學法不深,悟性差,在“拘留所”邪惡的迫害下,做出了不符合大法弟子標準的事。在此我聲明,以前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煉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5/980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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