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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祁來興 我96年得法,曾經去北京證實大法,被非法拘押判二年教養,開除黨籍,走了彎路,寫了假“保證書”。現已知自己的行為不符合大法的要求。特此聲明:在勞教所和洗腦班寫的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按著師父說的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,正念正行,緊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後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5/980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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