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淑芝 我98年得大法以後,身心受益。99年江氏集團迫害大法,我在高壓下被迫寫了“不煉功”的保證書,2002年又被迫寫了“不上訪保證書”,之後我非常後悔,知道自己給大法抹黑,因此我嚴正聲明,寫過的“保證”一律作廢。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5/98023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