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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秀英 99年7月22日下午,我為中央電視台廣播造謠誹謗大法一事。感到氣憤。晚上我們去煉功點煉功,一群警察蜂擁而至,衝散了煉功隊伍。架走了放錄音的大法弟子,當晚8點多鐘警察到我家將我逮到派出所,強迫按照公安部規定寫“保證”,由於我法學不深,在執著心的帶動下,違心的寫了“關於做到公安部要求的六條規定”的保證書。對此我嚴正聲明99年7月22日的“保證書”作廢!並聲明當時兩次洗腦會所言作廢。斬斷邪惡的魔爪,從思想上和身體的每個細胞上肅清共產邪靈的一切因素。走正今後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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