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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永臣 我於98年初得法,身體受益很大,1999年7月20日邪惡非法鎮壓開始了,當天鄉派出所惡警就到我們村,把我們村所有大法學員都叫到村辦公室。叫我們每個人都寫“以後不准學法煉功”的保證書。因當時學法不夠深入,沒有認識到配合邪惡的要求是違背法的,而配合了邪惡。通過五年多深入學法,思想深處得到淨化,認識到大法是嚴肅的,不能給自己留下任何污點。因此我嚴正聲明在99年7月20日配合邪惡寫的“保證書”作廢。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徹底洗淨自己的污點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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