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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彭志潔 我在99年7.20開始時,社區主任到家拿著“不煉功”的保證書讓簽字。在壓力下我違心的簽了名,還給老伴代簽名(老伴讓簽),後來把大法書、師父法像交到社區,留幾本也燒掉了。我犯下極大錯誤,這是破壞大法,犯了大罪。我深感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,我萬分後悔。我嚴正聲明:在“保證書”上的簽名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請慈悲的師父原諒。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按師父要求做好三件事,走師父安排的路,做真正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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