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會春 99年10月1日,因到公園煉功,遭邪惡非法關押,由於自己的一些執著與怕心,違心的向邪惡寫過脫離“非法組織”的保證書。後在同年11月份再次被非法關押,默許了家人以房產向邪惡抵押。在此嚴正聲明以前向邪惡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與向邪惡的一切妥協作廢。徹底與舊勢力決裂,一切聽師父的安排,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