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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桂香 自1999年7.20,法輪功被非法取締以來,我表現的很差勁。說了一些違心的話,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情。我非常後悔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我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都作廢!今後,我一定加倍彌補我的過失。好好學法,好好修煉。做一個合格的法輪大法弟子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。堅修大法到底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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