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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彭廣芬

    99年7月末,有個警察到我家讓我“保證”以後不煉功,遭到我的拒絕,後來又讓我在一份材料上簽字,我說我不認字不會寫名,他就讓我按個手印,並保證以後不再找我的麻煩了,我不願和警察糾纏就按了個手印。現在想起來,我知道做錯了,配合了邪惡。我聲明:對於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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