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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春霞 我現年36歲,在99年2月有緣得遇師父所傳的法輪大法,得法之後,誠心修煉,在很短的幾個月內身心得到了很大的改變。1999年7月20日,天象塌了一般,一夜之間師父和大法遭到了天大的誣陷。從此之後我走上了正法的路程,多次進京上訪,每次被邪惡迫害,非法抄家、非法拘留、非法罰款等。在迫害期間由於自己對法理解不深,致使自己說了不該說的話,寫“不煉了”,又聽從了邪悟者的歪理邪說,寫了“保證書”,為自己在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。嚴正聲明,以前我所做、所寫、不符合“真善忍”宇宙大法要求的“證明與保證”全部作廢。我要從回大法之中,成為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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