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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何芳 因為到北京上訪,邪惡多次對我進行迫害,抄家,非法關押,並強迫到鄉政府強行洗腦。2001年,因為散發傳單,講真象,被惡警非法關押,用手銬吊了五天五夜,經不住邪惡的迫害,說出了幾個同修的姓名,使他們也受到惡警的迫害,在此期間做了有損大法的事,在“不修功”的保證上簽了字,按了手印。經過不斷的學法,認識到這些都是對自己、對大法,不負責的表現,在此聲明,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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