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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君華

    1999年7.20後,邪惡非法打壓法輪功,惡警把我抓進市局五中隊,逼我抄了一份同修的“悔過書”,還按了手印。真對不起偉大的師尊。我現在嚴正聲明,我寫的那份“悔過書”和做過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隨師父修到底,做一名真正大法弟子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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