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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喻芳莊 2003年11月份我到鎮上講真像被惡人非法抓捕,回來後在“派出所”我違心的寫了“遵紀守法,不做非法事”的保證。兒子黃群也寫了“保證媽媽不煉功”的文字材料。現我嚴正聲明,我在壓力下寫的保證,和兒子寫的保證全部作廢。我要堅定的回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中來。走好以後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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