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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董淑英 我由於學法不深,在7.20以後,街道主任和派出所警察叫我簽名,當時認為簽就簽,也不是我寫的,不讓煉也沒反駁,心想我就煉,沒有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。現在徹底明白了修煉是嚴肅的,不能給自己留下污點,因此嚴正聲明凡是我所寫所說的,只要不符合大法的一切統統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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