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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連芬 三年前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而邪悟,自己寫了“不出去擾亂治安”的保證書(家人也被迫寫了)。現在明白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要求,聲明以上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今後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6/9809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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