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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桂英
我於2001年5月24日晚在家被派出所和街道“610辦公室”等十多人,強行把我抓到街道轉化。在這裡我們拒絕了“610辦公室”主任的一切轉化安排。又於28日清晨,四個人把我抬上車拉到市法制培訓班,並每天有專車拉到勞動教養所強行洗腦。在此期間,不許打電話,不許與其他法輪功學員講話,不許自由行動。要求陪護人員是形影不離,名為照顧,實為監視,只要你煉功,馬上匯報。在“洗腦班”上,連抬頭四處瞧一下都會得到喝斥,對不接受洗腦的學員實行熬夜,不讓睡覺等惡劣的手段。 前十天(包括在街道3天),不論他們採取甚麼方法,我都不配合他們,並向他們講清真相,揭露邪惡,告訴他們,我們用正念證實大法,講清真相沒有錯。他們多次威脅我:你要不轉化,下期接著轉,再不轉化就是勞教、判刑、槍斃。就是給你勞教、判刑也得轉。當時我沒動心。在第十天下午5:30左右,叫我去聽一個熟悉的學員講怎麼轉化的,由於好奇心驅使,想聽一下她怎麼悟的,沒有時時刻刻保持正念,沒有“以法為師”,思想上稍一放鬆,被邪魔鑽了空子,逐漸地接受了他們的邪悟,在神志不清醒時,違心地寫了“保證書、決裂書、認罪書和揭批書”。“干了作為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、也絕對不能幹的事”《大法堅不可摧》。愧對師父的慈悲苦度,破壞了大法,罪不可赦。 現特此嚴正聲明:由於自己執著心有漏,導致自己的邪悟、偏離了大法,起到了魔破壞法的作用。在此嚴正聲明:我過去不管在甚麼情況下,所有不利於大法的言行,包括所寫的“保證書、決裂書、認罪書、揭批書”,一律作廢。我要繼續跟師父修煉法輪大法。我將用儘自己所有的一切證實大法,堅定地維護大法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重新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做宇宙真正的保衛者。 合十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7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11/1323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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