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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婁彩華
我因去北京正法而被抓進拘留所。由於當時認識不清,在高壓下寫了“保證書”,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。通過學法明白後感到深深的痛悔。在此,我鄭重聲明:過去我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東西全部作廢。今後加倍彌補過失,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說明真相,剷除邪惡,儘自己的最大努力去做一個大法弟子該做的事。誓死做一個堂堂正正的真修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6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11/1323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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