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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蓋鳳桂

    我與老伴96年得法。99年7月中共迫害大法時,我們由於對其深刻的恐懼,將師尊的法像燒燬,不敢修煉了。2003年老伴因病去世,我於2004年病的無醫可看無藥可吃。始終修煉的女兒告訴我,只有師父才能救我,我的出路只有修煉法輪功了。我懷著愧疚的心情看了師父的講法錄像,第二天,師父就為我淨化身體,折磨我數月的“病痛”逐漸好轉。2個月後,我已經能上下五樓了。我雖然已經八十多歲,悟性差,理解法也困難,但我始終對自己燒燬師父法像深深的痛悔,我無法原諒自己的自私和膽小。偉大慈悲的師父重新給了我修煉的機會,我只有努力按師父要求去做才能彌補我和老伴的過錯!我向師父檢討自己的罪過,保證努力做好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,聲明我和老伴過去說過的“不煉了”的話作廢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7/9817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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