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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裕田 1999年8月的一天,我被分局民警找去談話,問當時學法不深,被邪惡帶去,簽了“不煉法輪功”的字。還有一次,學校搞了一次校院內“不參加法輪功活動”的簽字,一位教導主任對我說,簽名字吧,我看一張紙沒有別的內容,全是老師的名字,我因怕心太重,學法不深也簽了字。聲明,我曾簽過的字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7/981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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