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高鴻飛 以前在公安局、看守所、勞教所以至其它場合的邪惡面前說過、寫過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包括在勞教所的強化洗腦統統作廢。加倍補償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7/98172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