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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米曉征

    99年10月我曾寫過一份“不再去煉功”的違心的“保證書”。當時我依法上訪後,學校裡有些人轉化我不成,便開始說一些不好的話反對大法,我以為是自己破壞了法。後來通過學法、交流明白了,大法弟子依法上訪申訴、講清真相,都是正一切不正的,是在救度世人,做得是最正的事。對大法的正念、正信,哪怕是一言一行,都決不能遷就人的觀念而動搖,那樣做是在害人害己。2000年9月我又給學校寫了一篇文章,說明那份“保證書”是違心的,是對人不負責,聲明作廢,並在其中繼續講清真相。

    2000年12月,在看守所,因為有隱藏的怕心及人的圓滑的觀念,導致我按手印、被拍照、還說出了姓名、地址,後知道審我的是校友,又用人的“情”去衡量了。臨走時,被要求直接回家,並要求寫一份“我這次直接回家,不去天安門了”的承諾。由於執著心及“情”的帶動、人的觀念,認為這只是讓對方釋放我的承諾,根本沒意識到是在向邪惡妥協,就寫了下來。更沒有做到向對方講清真相、履行一個大法弟子正法的使命,對人、對己都是不負責任的。事後非常後悔。

    2001年1月,在看守所被拍照、按手印。臨走時讓在歸還物品的清單上按手印,當時獄卒遮遮掩掩的,而且隱約看到“刑法”兩個字,卻沒有深想,可還疑問為甚麼按兩、三次,只覺得有問題,事後細想明白了,那一定是不好的東西:“認罪書”或其它甚麼。後悔當時為甚麼不揭露這一欺騙行徑,還是當時有隱藏很深的怕心及沒有嚴肅對待。

    對於這些不符合“真、善、忍”的、甚至是向邪惡妥協的行為,我非常後悔,在此我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法的全部作廢,堅決反對任何生命詆譭大法。修煉是嚴肅的,今後加倍彌補過失。大法堅不可摧,我是大法中的一員,今後我繼續用善念向政府申訴、向人民講清真相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6月2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12/1327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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