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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葉芳榮 我是96年4月得法的,大約在99年10月份,我單位的黨管幹部找我談話,說中央的文件規定,黨團員不准煉法輪功,叫我把法輪功的書和煉功磁帶交了,第二天又叫我交,我向邪惡交了一本《轉法輪》和一套煉功帶,它作了記錄後,叫我簽字,我也就順應的簽了字,應付說“不煉了”。背叛了師父和大法。在此嚴正聲明以前向邪惡所做、所簽、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,徹底與舊勢力決裂,一切聽從師父的安排,解體共產邪靈毒素干擾,踏踏實實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8/982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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