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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敏芝 2000年我曾在教養院無辜的被迫害一年,在高壓下,我不情願的寫了“悔過書”。還有在後來我不知道的情況下,家人給寫了“保證書”,我聲明這些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當時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。我要堅定走好師父安排的道路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。勇猛精進,清醒、穩健走好正法的每一步。徹底清除爛鬼,正念正行,在救度眾生中修好自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8/982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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