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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姚學振、宋朝霞

    在99年9月份,我和愛人還有我哥哥去北京上訪,在北京中國信訪局被迫害。地方公安局接人時惡毒的打我們,我哥有一隻眼睛當時被打得看不見,他們把兩個銬子銬在我們三個人手上,不能動不能分開,回來後在拘留所裡,邪惡狠打我們,因我們不配合它們,我和愛人被拘留了半個月,在邪惡的迫害下,寫了“保證”。回家後學法,師父的新經文中明確指出了自己的錯誤,在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,心中非常痛心,對不起偉大的師尊,我們嚴正聲明,以前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堅修大法,走好自己正法修煉的路,不忘師父的慈悲苦度,一定珍惜這萬載難逢的機緣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2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7月1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8/9825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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