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連芬 在99年7月22日我和同修進京上訪回來後,被當地惡警逼迫抄寫所謂的“保證書”,當時由於學法不深,認為那只是個形勢,修煉誰也改變不了,就違心的抄了,2000年10月份我被非法關押,在提審的時候說過“不煉”。現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為作廢;2001年我被非法關押的時候,如家人替我寫過甚麼,我嚴正聲明作廢。洗刷污點,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8/98254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