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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素芬 7.20以後,居委主任來我家,讓我寫“別學別煉法輪功”,當時我思想很反感,學法煉功又不是幹壞事,跟她吵了幾句,為了讓她快離開我家,違心的在上面簽了字,竟做了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事。為了彌補給大法造成的影響我鄭重聲明我所寫的一切作廢。今後一定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8/982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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