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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繼永 因為煉法輪功,我失去了人身自由,被抓、被關。當時在警察和其他有關人員的邪惡高壓下,我在無奈的環境下,寫了一份以後“不煉功了”的材料。現聲明所寫過的“不煉功”保證書作廢,今後加倍彌補。因為修大法後我的身體方面受益很大,我應該證實大法好,應該向世人講清真像、揭露邪惡、堅定修煉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6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12/1327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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