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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春香

    在2002年1月,我的孩子突然遇害,在公安破案中,問我是否煉法輪功,在這種特殊情況下,我違心的說:“我沒煉”。現在回想起來,認為是不符合大法的。在此特聲明:當時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、簽字全部作廢。堅決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8/9825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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