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任淑芳
在派出所寫的“保證書”,聲明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7/981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