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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慧海 我因信仰“真善忍”於2002年6月份被非法綁架到勞教所強制洗腦,在勞教所期間,憑著對師父的正信,對法理的正悟,正念正行,歷盡萬般苦難,最後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,於2003年3月1日闖出了勞教所這個人間魔窟,又投入到了新的證實法洪流之中,2003年3月1日,我的父親去接我回家時往勞教所交了“保釋金”三千元。今年3月初我和父親到勞教所去索要“保釋金”,對方給錢的時候讓我在兩張紙(上面都寫了幾行字)的結尾支取人位置簽上我的名字,並按上手印。由於自己的粗心大意,不知道紙上面寫的內容,也沒有看看寫的都甚麼內容就簽了字。在此我鄭重聲明那天在勞教所取錢時簽的字和按的手印一切作廢、無效。走師父安排的路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8/982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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