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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健 我98年得法,99年7.20後江氏邪惡政治流氓集團瘋狂非法鎮壓,當時我是個高三的學生,在新聞舖天蓋地的一邊倒報導中,沒有對迫害有個清醒深刻的認識。所以當時我們學校校長要求我寫所謂“不修煉法輪功”的保證書的時候,我不寫。我父母代我寫了所謂的“保證書”交給校長,雖然那“保證書”不是我寫的,但是我意識到我明顯錯了。不應該認同他們給我寫“保證書”,當時應該當面制止(因為當時有個強烈的人心覺得是他們寫的又不是我寫的不算數)。嚴正聲明,我父母為我寫的那份所謂“不修煉法輪功”的保證書無效。我會一直堅修大法,努力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8/982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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