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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高秀麗 在“十六大”期間,警察曾先後兩次到我家�堣z擾我,讓我寫“保證書”和取雙手指紋,我由於學法不深,正念不強,沒有在法上認識法,便寫了“保證書”,後來又同意印了指紋,配合了邪惡的要求,事後感到非常的悔恨,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。在此我嚴正聲明,在我整個修煉過程中,在邪惡的干擾迫害下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事全部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對我的一切安排。今後我一定會走師父給我安排的修煉道路,精進實修,隨師正法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8/982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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