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班錦雲 在學校強迫學生在誣蔑大法的條幅上簽名時,我沒有簽,但不知誰把我的名字也寫上去了。因為條幅掛得很高,我當時沒有辦法將我的名字抹掉。現聲明以前條幅上別人代寫的名字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加倍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,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8/98254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