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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新江 我是96年8月有緣得法修煉,迫害後由於在怕心下、給公安局寫的“不上訪、不去北京”,交大法書等等、以及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嚴正聲明全部作廢。歸正自己,努力贖回對大法造的罪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全盤否定舊勢力對我的一切安排。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,徹底洗滌我修煉路上的污點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另外我代表我的妻子(常人)聲明給公安局寫的“保證”作廢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8/982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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