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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姜宇 在我女兒出生時,惡警將我非法綁架,去年又對我進行了抄家。在這種嚴酷的迫害下,我向邪惡妥協了,答應“不煉法輪功”。我很痛悔自己的行為,我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。在此聲明,自己曾向邪惡所說、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書面材料全部作廢。我要修煉法輪功,要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抓緊彌補我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8/982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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