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王明、王記
以前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東西聲明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
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8/982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