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李文華
1999年,兒子替我所寫的“保證書”在此聲明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8/982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