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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深刻的教訓

    聲明人:李立敏

    今年四月份安徽省淮南市開始對法輪功學員辦洗腦班。採取的形式:單位派人看著不准回家,實行24小時監控,吃住在招待所。實際上就是剝奪了一個公民的人身自由,講白了就是軟禁。憲法第二章37條明文規定: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,任何公民,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,並由公安機關執行,不受逮捕,禁止非法拘禁和經其它方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,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。對於江澤民集團這種視國家根本大法不顧,執法犯法的行為,我應該堅決抵制、制止,不能配合邪惡的要求。可是由於執著,口頭上雖然不願意參加,但經不住本單位領導的誘騙,他們說:就辦5天班,一切費用由單位負責。可事實上這期班辦了二十七天。在辦班期間單位和政法委的人瞞著我到我家逼著我愛人交1500元人民幣。這期班辦下來,僅我個人費用總計花去四千九百元。(我個人每天費用是二十五元)。

    在“洗腦班”上,他們播放污蔑師父和大法的錄像,強迫學員學習攻擊大法的材料。採取強制洗腦。還變換手法把參加班的學員隔離開,不准相互接觸、說話。專門找來勞教所和在家邪悟的人給我洗腦,這些人邪惡程度比工作人員更勝一籌,表面上說話很和善,骨子裡完全是對師父和大法的歪曲,用邪悟的謊言欺騙迷惑學員。他們邪惡地說:全國上下開輾轉化工作是師父安排的,等等。把學法不深、修得不紮實、心�埵陸黤菄瑣ン�拉入歧途。在當地他們的洗腦沒有效果。又把我們送往合肥勞教所,並且把我八十歲高齡的老母親和我的嫂子找來陪伴。政法委的人聲稱不轉化就不准回家,勞教手續以後補辦。在勞教所期間叫那些邪悟的人繼續圍攻,從早上直到晚上十點鐘才准回去休息。中午吃完飯我趴在桌上想休息一會,他們還大吵大嚷把管教幹部引來,一起把我搞得神志不清。由於我沒有時時刻刻用大法的法理窒息邪惡,而是用人的一面和他們論辯,心�媟Q勞教所是關壞人的地方,我沒有觸犯國家刑法的任何一條,憑甚麼要送到勞教所。在執著心的驅動下,讓邪魔鑽了空子,上了他們的當,做出了錯誤的選擇。

    師父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說:“今天所發生的事情,是歷史上早就安排好的,每一個環節都沒有走偏。當然這種安排,它是過去舊的宇宙中的那些高層生命安排的,而且是層層層層宇宙中舊的生命系統安排的。”師父說:“這一切我是不能承認的,所以要清除它,包括這場邪惡。”對於師父的教誨我只是停留在字面上的認識,法的內涵根本就不理解,學法不深導致我在磨難來時產生迷惘,消極承受。當我在修煉的路上摔了跟頭,迷失方向時是偉大慈悲的師父多次點悟我,是同修幫助了我,使我這個迷失的羔羊終於認清了回家的路。

    回想“洗腦班”的經歷,我痛不慾生,現在只有加倍彌補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勇猛精進,才不負師父的慈悲苦度。我要把自己的沉痛教訓告訴同修引以為戒,認清“洗腦班”的實質,堅決抵制,不給邪惡任何可乘之機。同時奉告那些誤入歧途的人,你們的所作所為是助紂為虐、害人害己,趕快醒悟吧!一念之差,“千萬年的等待將毀於一旦”。

    在此我嚴正聲明:在邪惡的謊言誘騙下、在被折磨得神志不清時所說、所寫的全部作廢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6月26日。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13/1332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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