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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安麗翔 2002年,在街道居委會主任的逼迫下我愛人(不修煉),替我填寫了他們發的“表”,寫了不應該寫的話,現在我很後悔,不應叫愛人填,配合邪惡,並且我還對領導說過“不煉了”的話,比起堅定的大法弟子差的太遠了。在此我鄭重聲明:當時愛人替我所寫的和我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。跟上師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9/983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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