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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愛華 2001年4月26日邪惡把我送進洗腦班,沒配合它們,被迫流離失所,2002年11月3日被公安局綁架,被它們折磨的奄奄一息,邪惡為了推脫責任,2002年12月16日讓家人辦理取保候審,家人不配合,它們就讓我大姐夫給我辦取保候審,鄭重聲明任何配合邪惡的東西全部作廢。國保科強拽我手按的手印全部作廢。不管自己當時認識到或沒認識到的所有不符合大法言行、一思一念全部作廢。不給自己修煉抹黑,不讓邪惡鑽空子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走好最後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 03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9/983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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