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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桂芬 2004年7月份由於在當地散發大法資料,被惡人舉報,縣610將我非法劫持,被判勞教一年。在邪惡的迫害下,我違心的寫了“不再散發大法資料”的保證。由於身體原因,在偉大師尊的呵護下,被保外就醫。經反覆學法及同修們幫助,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。現嚴正聲明:過去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以法為師,洗刷污點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走正走好最後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9/983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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