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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清菊 2000年底,我進京證實法,被非法綁架進監獄,在邪惡迫害下被執著帶動寫了“不煉”的保證,又在洗腦班上寫了“三書”,以及在派出所簽了字,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。特此嚴正聲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家人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9/983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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