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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美霞 1999年12月,因證實大法被拘留,關押,受酷刑,違心地寫了”保證書”和不再去北京 上訪的假保證,給大法的聲譽造成極壞的影響,以上違背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,我將堅 修大法緊隨師,彌補自己造成的影響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粒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27/839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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