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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賴奕隆 我於1997年10月得法,自從法輪功被江澤民邪惡集團嚴令取締後,由於一再向邪惡妥協,不但沒有好好學法,而且失去了一個很好的提高自己的環境。沒有認清甚麼是邪惡的本質,雖然堅信大法,同時也做了許多不應該的“保證”。現在聲明以往在壓力下做的所有“保證”全部作廢,包括家人代書的“保證”。今後堅修大法,加倍彌補,做合格的大法弟子,並努力向世人講清真相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7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13/1332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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