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馮杏芳

    本人做錯了三件事:1、在1999年7月以後單位兩位領導用車把我送到了科學館,才知道開誣蔑大法的會,並要我表態,我說錯了話,現聲明當時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。2、隨後街道派出所來了兩位民警,單位政工科長叫我去談話,最後要簽名和打手模,並要我保證“今後不修煉”,這是逼我做的,現聲明作廢。3、單位支部書記要我交出大法書,我也交了,這是我的錯。今後洗刷污點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 3月1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9/98316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