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姜起君 因我堅持修煉法輪功,村幹部帶著鄉里派出所警察到我家勒索,並叫我寫“保證書不再煉了”。我老伴怕罰款,她答應了,當時我沒答應,後來,老伴替我寫了並交了罰款,我也沒看到寫的是甚麼。我今天聲明作廢。講清真象,救度眾生,加倍彌補給大法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9/98316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