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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永堂、李鳳娟 我於2000年11月23日去天安門正法非法被抓,於2001年5月9日從看守所寫了“不上訪不煉功”後被放回,因自己學法不精進,正念不足,寫了自己不該寫的說了不該說的話,給大法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。回家後在同修的幫助下,開始學法煉功,認識到自己的嚴重過錯。現嚴正聲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要堅修大法,緊隨師,用實際行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29/983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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