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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雷夢霞 7.20大法遭到邪惡舖天蓋地的迫害,街道辦事處、本單位,派出所,區政府,經常不斷的登門干擾、迫害、叫我寫“保證、不煉功,不串聯,不發傳單”,我說我不寫,我只是煉功鍛練身體,師父教我做好人,好事,他們不死心,又找到我兒子,恐嚇他們,給家人帶來很大的傷害。有一次辦事處的,派出所的又來了好幾個人,辦事處把我丈夫騙到另外房間,對我丈夫恐嚇,這邊房間派出所讓我寫“保證”,丈夫怕我被抓走,就跟辦事處的邪惡妥協了。2003年12月份,有一天中午吃完飯到街裡貼傳單,被邪人舉報,當天晚上把我送到了看守所,關了十多天,二兒子寫了“保證”我回了家。以上雖然是兒子代寫了一次,丈夫讓邪惡代筆寫一次,那也是我默認了,我犯下了違背大法的錯誤,給自己、孩子、丈夫造成了污點。現在我嚴正聲明我和我丈夫、二兒子所說、所寫的“保證”和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一概作廢。決心跟上正法的進程,做好師父要求我們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走師父安排的修煉路,修煉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30/9841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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